各县(市、区)水利局、功能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令第15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和《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水人〔2017〕45号)等文件精神,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水利局同意,我院将举办2020年度全市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1、全市水利行业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1、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由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d5s4o0.akse.com.cn)选择一门一般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学习。
2、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委托温州市继续教育院组织实施。2020年度将举办1期在线培训班,内容为水利专业相关知识、文化之治与温州城市文化等。
3、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培训采用网络在线培训的形式。完成网络课程后,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录入“温州继续教育网”(d5s4o0.akse.com.cn)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学员可以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在个人中心-我的证书栏目下打印学时证书,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培训时间
1、培训报名时间
7月20日-8月15日;
2、培训学习时间
7月20日-8月30日;
3、考试时间待定,具体以网站通知为准。
四、报名方法
1.学员个人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d5s4o0.akse.com.cn),注册专技人员账号,按照网站通知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停止报名。
2、培训费350元/人,交通费、膳宿费等自理。
2020年只举办一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班,请各县(市、区)水利局、功能区水利局及各有关单位务必做好通知和组织工作。
温州市人力资源培训学校
温州市继续教育院
2020年7月7 日